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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这一意见被媒体称为“限娱令”。“限娱令”的发布堪称今年中国文化传媒业的一个重大事件,这一事件与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相呼应,不禁让人对中国内地未来媒体的走向产生联想。一纸命令的发布,并不是一个简单孤立的事件,围绕这一事件,仍然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对于限娱令本身来说,它给人们带来的冲击还在人们容忍的范围内。毕竟,目前除了电视媒体,还有网络、微博等新媒体,这些新媒体已经在人们的生活中日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网络是被阉割的,微博是经过过滤的,但娱乐节目与娱乐样式已经可以突破传统电视的约束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人们的视野。


我们需要警惕的是限娱令背后的一种思维,一种家长式、命令式的思维。行政机关乃至政府不是家长,民众也不是孩子。像粗暴的家长一般不考虑孩子感受把孩子本来拥有玩具没收一样,来干预和限制民众的文化需求,就是一种暴力。因此,在不尊重和考虑民众文化需求的情形下,以行政命令干预媒体,实质上限制了公民的文化活动的自由。

至少目前,还很难看到限娱令对国内电视媒体的发展能够起到一点推动的作用。观看近年中国内地的电视娱乐节目,几乎都是山寨与模仿,缺乏个性与创新。限娱令则减少了电视媒体创新的机会与空间,这不能不说是另一种悲哀。

限娱令限制了谁?至少在电视娱乐节目减少后,有些人会说,我们还有网络,网络如果被“墙”了,还会有一些人说,我们可以移民。而限娱令限制的,正是那些单纯依靠电视作为娱乐媒体,很少用网络更没机会移民的人。这些人是哪些人?为什么会是这些人?

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并不会因为减少几个娱乐节目、多几个所谓道德类节目而有所改变。 多几个娱乐节目,天也塌不下来,这不是常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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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培灼

刘培灼

44篇文章 59天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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