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民事或行政纠纷中,一个公民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后除了司法救济(起诉、复议或报案等)之外,还有哪些救济途径?实践中目前存在下列几种:

1、向权利人所在地的媒体反映,包括平面媒体及电视、网络媒体,争取媒体的同情与支持;

成功率评价:很难说,要看事件是否具有新闻价值,而且会受到新闻部门管制的影响,而且,同样的事件,向境外或境内媒体反映也会对事件的处理产生影响。在这个途径下,如何选取媒体或者选对媒体栏目很重要。

2、向信访部门发出信访函或直接找到信访部门得到帮助(在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时,这个程序有时会给司法机构一定的压力);

成功率评价:未必有用,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信访材料内容比较有料,则至少会得到一些部门在一定程度的重视,也许有用。

3、向对侵权一方有制约的个人或机构反映,具体为:如果侵权一方为个人,可以向其所在单位或机构的领导、上一级主管机构及领导,如果其所在单位有行业协会等组织,也可以寻求行业协会的帮助;如果侵权一方为公司,根据纠纷的类型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机构及领导、工商部门、消费者权益部门进行举报;

成功率评价:因人而异。

4、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对自己负有保护职责的机构或个人寻求帮助,如可以向妇联、青联、行业组织等协会或机构寻求帮助;

成功率评价:取决于个人的活动能力与事件的社会影响。

5、自己利用网络等媒体对自己的遭遇向公众进行发布,争取公众的同情,同时给侵权的一方施加压力。如:在网上建自己的微博,或者自己印制传单进行发放;

成功率评价:可能会成功,但风险极大,很容易被认定为涉嫌诋毁他人或扰乱治安而导致承担相应的后果;

6、利用自身的社会影响力给司法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或媒体施压,操纵社会公众判断,以维护自身权益;

成功率评价:如果操作得当,成功率很高,如果操作不当,会自食苦果。这一途径适用于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

7、在合法范围内,以非常规的方式向侵权的一方主张权利,如果跟踪、尾随,将个人的尊严放至最低,以达到最终目的为指向,在不损害侵权人的利益的前提下,给其生活造成不便,迫使其让步。

成功率评价:风险很大,而且容易使自己成为侵权的一方,而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鼓励这种途径。

8、寻求其它具有社会资源的亲友的帮助;

成功率评价:同样因人而异,但风险较小。

如果坚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那么上述行为可以试试。而下列行为则为法律所禁止:

9、寻找地下组织(黑社会)为自己出头, 对对方进行报复;

成功率:可能会达到目的,但自己的代价亦很大。

10、放弃任何可能的协商与谈判,与对方同归于尽,玉石俱焚;

成功率:损人不利己,很蠢的做法。

话题:



0

推荐

刘培灼

刘培灼

44篇文章 59天前更新

博客言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与任职机构无关。个人邮箱:Lbs431@163.com

文章